不久,在一次老乡会上,我遇到了原来跟我同一高中但高两届的剑。他是大专生,所以没有转到校本部学习。他是长得还算帅的那种,但是声音却怪怪的。我梦想中的白马王子最起码应该有一副充满男性魅力的好嗓音。总之,我对他不感冒。 +@!\3a4!
但是跟他在一起有个好处,他当时是校机房的学生负责人之一,我正想多学学电脑知识,所以当他提出他可以免费带我去机房的时候,我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3a4!
那天,我正反复练习DOS命令,大概有一个老是做不对。站在我后面的他突然弯下腰来,俯身环抱着我,两只手在我键盘上演示起来。他的前胸几乎贴着我的后背,我能感受到他身体的热度。他的手很长,噼里啪啦敲打键盘的样子让我一下子觉得好帅。我的心跳不由加快,唾液分泌急速。我不停的咽口水,自己都为自己害臊。 +@!\3a4!
那是我第一次与异性如此接近,恍惚间差点以为自己要爱上他了。 +@!\3a4!
显然,他是对我有好感的。他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多,就连食堂吃饭,他也会找到我,坐到我对面。 +@!\3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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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终究是不喜欢他。每次听到他怪怪的嗓音在我宿舍楼下喊我的名字时,我几乎要昏厥过去。我开始千方百计躲着他。 +@!\3a4!
转眼他就要毕业了,他终于按奈不住,找机会向我表白了。其实说开倒真的比捉迷藏要好。那一刻我也镇静下来,我跟他说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他倒是很有风度。他说其实他已经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是还是想试一下,否则以后会遗憾的。他说没关系,我们还是朋友。最后邀请我参加他的毕业论文答辩。 +@!\3a4!
我也没去他的论文答辩会,他后来告诉我,他的答辩非常精彩,他得了优秀,可惜我不在场。我想,他就是想给我留一个最美好的印象吧。Anyway,还是深深祝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