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W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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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 !!W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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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认定共有 !!W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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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指出,“同居期间财产不直接认定共有,证据更严格。” !!W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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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简单地说,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名下的就是谁的。如果想分得别人名下的财产,必须提供严格的证据。比如,如果一方提出要分另一方的房产,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该房产上有投入:或者是出了首期款,或者是有供楼。此外,如果一方提出在对方经营的公司里有投入,一般只能适用于公司法,而不适用于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是该公司股东或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取得应得的分红,或者取得劳动酬劳。” !!WJ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