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迈康医疗科技被评为3.15“诚信维权示范单位”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将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10年3月15日,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又是振奋人心的一天,对于河南喜迈康更是不平凡的一天。因为在这一天,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和中国消费网河南频道共同为河南喜迈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颁发“诚信维权示范单位”的荣誉证书,手捧着这一红灿灿的证书,喜迈康全体员工感到由衷的开心,这不仅是对喜迈康全体员工几年来努力的肯定,也是消费者对喜迈康服务的认可,更是广大患者对喜迈康产品的信任!
几年来,喜迈康秉承以顾客为宗旨,以诚信为理念,坚持产品与人品共存,做负责任的企业,坚持不欺骗,不做虚假广告,不夸大事实,让患者自己体验,让疗效验证产品!正是这种经营理念,让消费者认可、接受了喜迈康的产品,去除了多年的痛疾的同时也为广大患者带来了福音,喜迈康也成为了广大患者信赖的企业!!
正是多年以来为患者着想、坚持诚信经营的行为才使我们喜迈康在201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消费维权、诚信服务活动中,经过广大消费者的评议审核,获得了“诚信维权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虽轻,对每一个喜迈康人来说都是来之不易的,是经过千锤百炼得来的,这是消费者对喜迈康的最大肯定,是对我们的鼓舞,激励着我们继续先前进,为更多的患者服务!
3.15,喜迈康在行动;消费者的信任才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我们会以更大的热情投入服务于人类健康的行业,我们会做出最大的努力换来消费者百分之百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