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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涿鹿]原苏州副市长姜人杰二审维持死刑 单笔受贿8250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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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3-31
原苏州副市长姜人杰二审维持死刑 单笔受贿8250万 {vAq08  
2011年03月31日 15:24 {vAq08  
来源:新华网 {vAq08  
字号:T|T3644人参与33条评论打印转发 {vAq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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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友嘲笑为“生要做人杰,死要做鬼雄”的姜人杰 {vAq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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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3月31日电(记者王骏勇)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3月31日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vAq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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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对姜人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人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人杰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vAq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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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上诉人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保留已被确定取消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及结算工程费用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凤凰网编者注:据此前媒体报道,在土地置换和转让的过程中,姜人杰单笔受贿8250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vAq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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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姜人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姜人杰向办案机关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线索,经查证,不构成立功。一审法院根据姜人杰受贿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3-31
警钟长鸣!
中华文明从涿鹿走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3-31
引用第1楼我是fc1399于2011-03-31 18:23发表的  : {y=H49  
警钟长鸣! {y=H49  
{y=H49  
{y=H49  
说得好!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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