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报道》了解到,1990年期间,身为林业干部的彭贤佑三儿子彭国良因涉嫌贪污被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拘留。同年12月15日中午,彭国良的哥哥彭毅被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方面带走协助调查案情。而带走彭毅的是该县副检察长刘盛源和办案人员杨小舟。 XNd%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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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彭毅的弟弟彭国良说,“1990年5月份,城步检察院的刘盛源、杨小舟到木材公司宿舍区找到我,说是有一个事情要找我调查。然后将我带到检察院。从检察院到隔壁的一家旅馆,检察人员对我轮流审问,不让我睡觉。我承认在到广西资源购买杉苗得到了2800元好处,检察院办案人员以此认定我贪污。随后,我被送到看守所扣留,7天后公安部门下发了逮捕通知书。” XNd%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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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国良称,在看守所,他多次接受调查审问。直到12月间,城步苗族自治县副检察长刘盛源和办案人员杨小舟对其进行提审,要求彭国良写个纸条,意思是要彭毅到检察院协助调查。彭国良极力反对,并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不想连累家人。 XNd%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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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副检察长刘盛源和办案人员杨小舟谎称说没有什么大事,就是要我二哥彭毅到城步来说明事情。我没有多想,就按照他们的意思写了纸条,要我二哥彭毅上来协助检察院检调查情况。”彭国良后悔地说道。 XNd%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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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温塘村村民彭洪益回忆,“那天上午9点许,我刚吃完早饭,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来了二个人,第一个就找到我,我正在堂屋里,检察院的人说:我们是检察院的,你是不是彭毅。当时我就询问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找彭毅有何事。检察院的人说要彭毅协查彭国良的问题。后来,我就带着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找到彭毅。检察院办案人员和彭毅交谈了,我没有听清楚。直到检察院办案人员和彭毅三人从厨房前门口走上马路,我拿了一包南瓜子送给了他们,我还跟检察院的人说,有关彭国良的经济问题,我一定负责赔偿。” XNd%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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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毅被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时,村民何秀云在厕所附近刚好遇见。何秀云看到检察院办案人员带着彭毅,他们大声喝斥彭毅走在前面。当时,这两名检察院办案人员身穿便衣。 XNd%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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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车赶回厂里上班,我看到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的刘盛源、杨小舟坐在车上,彭毅也在旁边。客车一直开到县城中心,超过了检察院的门口,他们三个人下车后一起步行走进了检察”。彭先付,城步苗族自治县机械厂的一名退休干部。在1990年12月15日赶往厂里上班过程中,亲眼目睹了彭毅被带进了城步县检察院。 XNd%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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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香波酒家肖老板说,1990年12月15日下午6时,城步县检察院官员还带彭毅在他店里吃了两碗面。 XNd%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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