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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杂谈]张群峰:最理想的农村“并居”模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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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3-05
张群峰:最理想的农村“并居”模式 WMA*.$Zi  
[ 作者:张群峰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网(作者授权发布)   点击数:513   时间:2010-12-1   录入:蔡琳 ]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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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国土资源部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以来,我们的城乡建设用地在“确保全国18亿亩基本耕地”的目标下,从此有了“增减挂钩”的整密联系。而为了从农村得城市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我们的地方政府就在农村悄然发起了“撤村并居”运动。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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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发起“撤村并居”运动的其它深层次的原因以及发起这一运动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我们就暂且不谈,现在我们先来谈“撤村并居”后的农村人的“并居”模式。因为只要我们找最好的农村“并居”模式,那么我们也就找到农村新生活的基础,而且也只有找到这个基础,我们有关农村“撤村并居”的其它许多配套措施才可能相应开展。另外,也正是因为这最好的农村“并居”模式让我们相信农村人的生活从此会变得更加美好,所以此前关于“为什么发起农村撤村并居运动”的原因,我们也就不会那么在乎了。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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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农村的“并居”,通过对媒体报道的简单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在当前农村“撤村并居”运动中,农村人的“并居”模式大致可以分三种。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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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种农村“并居”模式;就是在选定的某个地方建许多独立小洋楼(如在江苏农村),然后把几个农村的村民集中到一起,并由此实现让农村人“并居”的愿望——以下我们它简称为“小洋楼模式”。这种模式类似如北方的居民点建设,但在这种模式里,农村人的集中度还是非常有限,因此它节省出来的建设用地也是非常有限。所以在农村人比较普遍接受的情况下,其它地方政府却没有太多参的热情与能力。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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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种就是;在某个选定的点上,建“小高楼”, 然把几个村庄的村民集中到一起,并以此实现让农村人的“并居”的愿望——以下简称“小高楼模式”,采用这样的农村“并居”模式,农村人也就可以高度集中居住,因此也可以大量节省出城市急需的建设用地。但与此同时,它却出现非常严重的“农民上楼”问题。所以农村人普遍难以接受。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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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种模式就是想办法把农村人直接迁入城镇,这不仅能实现农村人的“并居”。而且它还直接提高我国城市人口的比例——以下简称“小城镇模式“,但这种模式不仅建设建设成本高,投资规模大,而且这种模式还会出现农民离土又离乡的现象。更严重的是还在于它从此断了我国农村和城市在面对经济萧条时期的退路。而经济建设显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因此这种模式的推广会存在巨大的社会风险。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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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当前“撤村并居”运动中,农村人“并居”的三种模式,通过对这三种模式的简单介绍与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在当前农村“撤村并居”的过程中,农村人“并居”的所有模式都存在“先天”——即设计上的缺陷,这也就是说我们当前的“撤村并居”运动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因此它也严重影响了我们“撤村并居”运动的继续推进。这一点我们从11月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这个会议上就可以看出来。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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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现在我们必须创新并适时提出第四种理想农村的“并居”模式——即“类城市小区模式”,相信有了这种“类城市小区模式”的农村“并居”模式,我们前述有关“撤村并居”的争论就可以暂告一段落了。同时,后续有关农村“撤村并居”的所有配套制度与措施我们也可以顺利推出。至于这种模式是否真的具有如此巨大大的威力?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先从外形来看这种“类城市小区模式”的理想状态,然后,我们再来谈它的内在特质等相关问题。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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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外形看“类城市小区模式”中理想的农村“并居”模式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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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类城市小区模式”的理想状态中,农村居民区的外形是由四个普通农村,按规划在它们共同的土地交界处建各自的居民点,并在这个交界点上自然形成镇的一个较大的农村居民生活区——即中心村的农村居民生活区(普通版)。另外,在这个四个村共建的居民区内,中心有(四个篮球场般大小)广场,还有一条乡镇公路直接穿过广场,而在广场周围则有这四个村的数十栋居民楼分数圈环绕。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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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按统一规划,居民区广场外的数圈楼房(关折所在); 1、第一圈的所有房屋和广场最外一圈的所有房屋都只能建了四层(高度一致),且左右相邻房屋屋顶都必须有小桥相连。2、中心广场外其它各环房屋都建六层左右。且前后(不强调左右)房屋第五楼楼梯口必须伸出小桥,把它们彼此相连。3、在广场外第一环的房屋中,有小区居民共同拥有的两处电梯(电梯分布广场两端,且旁边就有小区的公交候车亭),通过这两处电梯,小区居民就可以轻松直达小区广场外而第一环房屋的屋顶(电梯在中间各层楼都不会停),而通过这些楼房左右相连与前后相连的小桥——即小区居民的高空共享平台,村民就可以轻松到达小区高层的每一户人家里——如小区最高第六层的居民,他们回家就可先坐电梯直达小区第五层的共享平台,然后再往上爬一层楼就到家了,这和住在地面第二楼是一样的,而住第五层则和住第一楼一样,反而最麻烦的是第三层楼的住户,他们回家是先坐电梯到小区第五层的共享空间,然后再顺自家楼梯下行两层楼才可以到家,而他们出门则可以直接顺楼梯下行两层才能到地面——难道这也可以算“上楼难”?至于住小区一,二层的居民,他们日常出行根本就上不需要电梯,所以也没必要多说。4、当我们坐电梯来到小区广场外第一环的房屋屋顶,我们可以环绕并鸟瞰小区的中心广场,在那里也许有我们的亲人正在打球或玩耍,而当我们顺着小区第五层楼(即第四层楼顶)前后相连的小桥来到小区最外围的房屋屋顶,我们也可以远眺自家的菜园以及美丽的田园风光,甚至还可以与在地里劳作的家人直接喊话。想来,这些都是美好的。但美好又何止如此?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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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城市小区”模式的内在实质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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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述“并居”模式的外形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可以实现农村人高度集中居住,但却不存如“小高楼模式”一样的农民上楼难问题,因此它容易被农村人与地方政府所共同接受,并得以大力推广。另外,也正是由于这种农村人如城市人一样的高度集中居住,所以我们的政府可以给这些农村人的住房发《房产证》,因此这种农村居民民区的建设也可以享受抵押,按揭,分期付款等城市住房建设的待遇。同时,我们的政府也可以准许城市人在自己家乡的中心村拥有房产。准许农村跨地区购买房产(但为了不让过多的资金投入农村房产,所以农村房产买卖的行为都应得到规范)。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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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我们再来看这种“类城市小区”的农村“并居”模式,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如此建设的农村中心村的居民区,它就与城市小区一样拥了广场,公交,楼房,楼房《房产证》,以及各种各样的人交错居住等特征,站在一个比较高的角度上来看,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些农村小区其实就是城市散落在农村的城市居民区——也是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的最小单位。因此,我们的政府还应准许这些农村小区里的农村人审请〈〈城市居民身份证〉〉,并享受完全的城市人待遇。(这一切,是北方居民点与“小洋楼”的农村“并居“模式所不可比似的)。而这一切就“类城市小区模式的内在实质,但为什么我们现在还要这种模式前加一个“类”呢?这就要从模式相配套的农业生产和农村土地承包改革来看。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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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与“类城市小区模式”相配套的农村土地改革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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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怎么说,我们都知道这些“类城市小区”是建在农业生产的场所——农村,另外居住在这此“类城市小区”里的农村人,他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也是很能难改变农业生产的习性,更何况他们手里还有土地承包权(只要不审请城市户就可以拥有这项权利),所以在最靠近“类城市小区”的土地上,包括拥有城市户口所有的村民都可以拥自己的菜地(不同的只是,拥有城市户口的村民承包菜地需要向集体交纳一定数额的菜地承包费,而拥有农村户口的则可以免费)。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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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当“类城市小区”建成后,所有远离“类城市小区”的村庄土地,就可以建设若干个集体农场,而这此农场,前期会在村内投标利用。也可以在村内部兼并,但从长远来看,它们则可以按市场规则来决定经营权,至于所有权和最大部份的劳动权(即请本村人干农活)则长期存在于村内,并由集体统一规划。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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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农场地与“类城市小区”菜地之间,则还有村民分散经营的承包地(城市户口村民则不享受这一权利),村民可以按权利免费承包(且不得荒废),但如果他们外出工作,并把土地交回村集体,那集体就会适当调度,把这些土地并入集体农场,并从农场得到更多的租金和更多的国家粮食生产补贴(也就是说,政府粮食补贴和大部份的农田水利补贴都只应该补给农场,但政府如果是担心农民收入不够则可以以其它名字来进行补偿)。然后集体就可以有资金奖励这些放弃承包地的村民。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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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村民放弃承包地后,又因某些原因希望再次要回自己的承包地,那在耕种季节前,村集体会从集体农场靠近村民承包土地区的边缘适量划拨出来,这些地虽然已不是村民以前的那块承包地,但面积却是一样的,而且离家的远近也差不了多少,所以村民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在此土地一出一进的过程中,村农场的生产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除非经济大萧条来临(这正是“小城镇模式所恐惧的)。让大量外出工作村民被迫回村种地。但就算这样,对农场生产的影响也只是短期的。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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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说,通过与“类城市小区模式”相配套的土地改革,我们就可以在农村催生出“公司+农场+农户与农业工人”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这是一种可以比较合理地分配农业生产利益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它的产生不仅能促使这种农业生产模式自身的推广,同时它也有助于“类城市小区模式”的推广。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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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还有个建设小区建设用地的问题,通过上面的农村土地调整方案,我们就会发现。建农村小区的建设用(含广场用地,花园用地,房地基占地),我们前期可以以土地最高产量来按年租用村民的土地,后期则可以待小区建设基本完成,在农村土地再调整的过程中,由这四村自己加以对冲,消化。这一切,也是“城镇化”的农村“并居”模式所不可比似的。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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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城市小区模式”中,农村理想“并居”概念的外延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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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述“类城市小区模式”的介绍中,我们可以从规模上看到;按每四个普通村在他们的土地交界处联合建成一个村居民区是最理想,因为这样既可保证了“并居”后村民的集中度,同时在相当长时间内,它也不需要破坏原来村的一切(包括村集体)。而建居民区的土地也可以在通过各自村的村内土地调整加以消化(“小城镇模式”就不能这样)。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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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从农村的实际中,我们会发现;其实以“四个普通村合建一个中心村”的标准不能太死板的,因为现实很少有四个村土地交界的现象,反而三个村土地交界的现象较多,因此以“普通三个村合建一个中心村”的规划也是比较合理的。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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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就在人烟稀少的地区,即使是四个村并到一起,那中心村的人也没有一个普通村的人那么多,这样一来就出现一个农村人居住集中度不够的问题。所以我们就要实施乡镇公路的“支路战略”,也就是说,在人烟稀少的地区,我们可以把一条乡镇公路支路上的所在小村庄并到起(而大村则尽量相邻规划到一起),并在这些村共同熟悉的“支路口”建设“类城市小区”的中心村居民生活区。至于后续建设用地和类城市小区”外的菜地配置,则也可通过调整来实现。但这种调整其难度显然会增大。至于农业生产;农场自不用说,因为它本身就希望相对远离“类城市小区”,而分散承包户耕种土地,则可以象北方人一样骑单车,可以坐拖拉机(实际上这些支路上会经常有拖拉机等车辆)。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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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实施“乡村公路支路”并村战略后,农村人居集中还是不够的问题(如西部地区),那此时,我们的国家或省市单位,可以实施“国家森林公园战略”,按这一战略,我们国一下就是把许多小村庄撤掉,然后在这些小村庄上建国家森林公园(或国营农场),而在公园旁就可以建若干个标准的“类城市小区”的中心村,并配上适当的菜地与承包地,除此之外,这里的农村人也可以依靠森林公园增收。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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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类城市小区模式”的若干补充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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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已基本领略到“类城市小区”美妙,但在现实实践中,我们却还有许多问题应该加发说明。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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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类城市小区”的楼房高度问题。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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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理想的模式中,我们把农村小区广场外第一圈的房屋规划为四层,其实这也就是将小区的高空共享平台规划在第五层(即四楼楼顶),这一点是基于农村自身现有的建筑技术水平而言的。而小区最外围的房子也规划为四层,其实是为了与广场外第一圈的房子相对应,这便于小区村民鸟瞰自家田地和欣赏田园风光。到于其它数圈的房屋规划为六层左右,在技术上则是基于农村自身建筑技术的提高与政府的帮助。同时也是考虑农村人现有的爬楼忍耐力(如城市人爬楼忍耐力强,则小区共享平台可设得更高)与电梯费用分摊能力来考量的,至于这些圈的房子只有小桥前后相连而没有左右相连的规划,则是基于居民独立,安静与防盗而言的。另外这些小区小高楼的性价比与防灾能力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一点,“小洋楼模式”无法与之比似)。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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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类城市小区模式”中农村“并居”愿望实现的时间控制。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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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的“撤村并居”模式中,因为模式等多方面的原因,财大气粗的地方政府往往采取“一蹴而就”,摧枯拉朽的手法,用他们的话就是“长痛不如短痛”,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导致没有适应过程的农民纷纷起来抗争,从而酿成今天的许多惨剧。但反观“类城市小区模式”,它时落实时间是很好把握的,首先是小区广场建设与第一圈的房屋建设,因为建筑规模式小,再加政府,农村富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以及优先的环境吸引,所以我们不难想像它能顺利实现,而一旦小区广场和第一圈房屋建成,那小区的对村民的吸引力就会越来越大,因此小区也就会吸引越来越多脱离农业的村民到小区来居住。到最后,散落村庄的中的村民就是最穷的(谁也不希望别人说自己最穷吧)和最不适应农村小区生活的人,此时加上政府,集体提供的帮助,另外再在小区最外圈建设建一些牲畜杂房租给这些村民(当然不能影响整个小区的生活),我想这一类最不适合居民区生活的农村人也会高高兴兴地来到小区居住生活的。由此看来,小区“类城市小区模式”在一个中心村的落实是循序渐进的,时间长短则在乎一个村的富裕程度。但在政府与集体的规划上,农村的居民点的建成是不可以是遥遥无期的。因为如果不确定建设时间,那农村的土地调整不好开始,而小区居民菜地的分配也不能顺利展开。另外也只有确定建设时间与规模,小区建设用地的占用与建设用地的租用费也才能确定与分摊。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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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就是实现 “类城市小区模式”并居后,农村人新生活的追求问题。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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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假使我们的农村都以“类城小区模式”实现“并居”那么我们的农村人就有条件追求新的生活。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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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拿农村养老来说,如果在“类城市小区模式”的最外围建一栋农村养老院大楼,那我们的农村老人就可以在家与养老院之间轻松走动,并额外享受村养老院的专业服务,而农村老人们在享受村养老院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因同属一个村的,所以老年人的互相帮助也是可以想象的,而这种合理的想象,就完全可以在大大提升养老质量的前提下,还会大大降农村专业养老的成本,这样一来农村养老问题出现全新的局面,反之,如果农村人分散居住,再多退休金也搞不好农村养老问题。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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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还有教育,医疗,治安,交通等各方面美好的全新追求。它们都可以在“并居”后的农村生活新平台上得以美妙与轻松地解决。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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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类城市小区模式”的社会基础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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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今天的城市与农村的生活,我们发现城市生活美好的一个关折就是共享,因为有了共享,所有城市许多“奢侈”的社会配置都有可能实现,同时也都是合理的。反之,就拿一个“家家用上自来水”这样的小问题,在农村也是难全面实现。所以,为了让农村人能过上城市人一样便利的生活,农村必须“并居”以实现充分的共享。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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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为什么要撤村?而不是在村内“并居”,这主要是基于许多农民非农业化的现实基础而言的。同时这也是社会发展服从市场发展需要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结果。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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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类城市小区模式”中,小区中心第一圈的房屋就是农村那些不靠农业的人居住,试想如果农民还象以前个个都依靠农业生产,家家都需要养家畜,那这农村小区广场第一圈的房屋如何建设,建成后又会有谁愿意居住?而从市场角度看,如果农村不“撤村并居”,那么占用大量农村建设用地的农村住房它凭什么去要求《房产证》。另外就算有《房产证》,那在它的需求市场又在哪里,象现在无序建设的农村住房,政府就算给他们的房子发房产证,那这些房子又有多大的潜在市场?如果没有这个需求市场,那农村的经济还算不算市场经济?另外是现代农业,如果我们农村不出现农场,那么我们的现代农业能指望分散承包的农户去实现吗?在农业生产上,我们如果不采取新农业生产模式,那么我们将面对更严重的农村土地抛荒现象。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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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今天的“撤村并居”运动并非空穴来风。而“类城市小区模式”的农村“并居”模式。虽是“无中生有”,但却也还有据可依,有情可原。纵观整个“类城市小区模式”,我们就可以发现,“类城市小区模式”的推广不仅能让农村人从此过上更加美好的共享新生活,同时,它还能满足城市人希望在农村拥有房产的,希望可以时不时体验农村生活的愿望,而这一点正是其它三种农村“并居”所没有想到(另外这样的建设还能为城市建设腾出大量建设用地,当然也能为农村发展积下原始的一笔资金)。所以我们可以说“类城市小区模式”的是农村“撤村并居”运动中最理想的农村“并居”模式。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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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湖南省涟源市在外务工农民 WMA*.$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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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分
孤城萧木 金钱 +10 这个必须得好好看看! 2011-03-07
服务农民,造福家乡!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3-05
这个早听说了,可是啥时候实现了。
梅姐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3-07
别的省市,动作很快,河北提得很早,具体落实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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