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曹雪芹的狐狸尾巴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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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路昶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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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狐”言乱语。如果你被我的“狐”侃迷惑住,俺可不会给解药;如果你看了不喜欢,可别说我羊肉吃多了哦!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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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美女,喜欢以狐狸精自诩,越美丽越善解人意越体贴入微的女孩越喜欢以更厉害更具魅惑力的狐狸精——比如九尾狐狸精自诩。蒲松龄先生泉下若是有知,自己数百年前解构重塑狐狸精的可爱形象所点起的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终于颠覆了自妲己以来压在九尾狐狸头上的千年妖气,是可以含笑转世寻找他所爱的狐狸精去了。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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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机灵又美丽的狐狸,它们有着可爱的瓜子脸,俏皮的尖下巴,毛茸茸的眼睛忽悠的你心跳加快!而且它们还有人类没有的大尾巴!那条上下左右闪动着的火红大尾巴,真是让人眼花缭乱!郁闷,人类怎么就没有这样一条漂亮尾巴呢?不过,狐狸的尾巴虽然漂亮但是似乎并没有得到多少好评。比如一个人要是演戏穿帮了,就是“露出狐狸尾巴了”;普里什文在他的《没命的赛跑》一文中也纳闷狐狸“为什么它要有那么一条漂亮而又仿佛毫无必要的尾巴呢?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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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阳光的同时也失去了胚胎时曾经拥有过的尾巴的人类,没有尾巴来作比较,对于动物尾巴具有什么功能和作用的确很难理解,这自然正常。不过,虽然难以理解尾巴儿的功能,但是或许是因为失去的东西总应该是好的,人类似乎也挺羡慕动物的尾巴,比如评价一个人做事往往用“有头有尾”来赞美他做事有始有终,像写文章啊小说什么的,就讲究所谓“凤头,猪肚,豹尾”,做这些事情时,做岀一条漂亮尾巴总是很重要的。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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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家们都了解读者那想知道故事发生发展结束的详详细细的欲望,喜欢听有头有尾的故事,因此,大多数的作者们很乐意给读者讲这样的故事。《三国演义》,从汉末乱生群雄争霸讲起,到三国中原逐鹿的风云变幻,最后是三家归晋九州统一;《西游记》故事开始于孙悟空诞生结束于孙悟空成佛。《约翰!克里斯多夫》从克里斯多夫的出生讲到了他的死亡;《百年孤独》写出了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和马贡多小镇百余年的兴起、发展、鼎盛直到消亡的历史;这些小说,不管作者在小说中每一回或者说每一段中放下多少扣子包袱来牵着模范读者的鼻子跟着小说的故事情节走,折磨着读者的急于知道下文的迫切心灵,然而到了最后的结尾时刻,无论结局是中国式的大团圆还是西方的悲剧式结局,这些作者们总是会老老实实的解开扣子包袱,告诉读者故事的尾巴是啥样子的,以满足读者喜欢刨根问底的好奇心。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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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各样的漂亮尾巴瞧得多了,拿起一本书,小说也罢戏剧也罢,只要看看它们的尾巴,一般就能猜出作者的意图及小说是什么类型属于什么时代的。男中状元女封诰命,那是封建时代大团圆的才子佳人小说;东方欲晓英雄前行,一般总是昭示理想希望奋斗的ge*命时代的革*ming者小说。这些光明的尾巴,属于那个时代的读者读起来总是很带劲很鼓舞人的。比如范进他们,读着大团圆自然要玩命考状元,王宝钏们读着大团圆自然就会苦守寒窑几十年等老公。;革***ming者呢,即使ge***命队伍被暂时击败,如《毁灭》莱奋生的游击队只剩最后19个人,只要多看看这样的光明尾巴,知道黑夜就要过去,东方的太阳就要阳光普照大地,就不会丧失胜利信心,雄纠纠的走向太阳升起的东方。是不是有点跑题了?那我回来继续说作者及其对小说尾巴的安排。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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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不老实的作者,他们特能善解人意,对读者之关怀备至,简直堪比九尾狐狸对男士的温柔体贴。这些聪明的作者们,知道一些人总是向往自主的选择生活,喜欢自己决定生活的走向,换句话说,就是读者中总是有些不那么安分守己的,并不总是甘心受作者摆布的,喜欢从自己的角度去读故事的经验读者们。的确,被牵着鼻子跑的滋味很好受么?!为了表示自己对这些读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你想要zi***由是不是?好,我给你自***you!我不给你看故事的尾巴了,来来来,zi***由的你自个儿来揪岀故事尾巴吧!精致点的说,就是他们客气的请读者凭着自己对生活和艺术的理解来zi***由决定故事的走向和结局。《雪山飞狐》的结尾,胡斐、苗人凤所站的巨岩无法承受两个人的重量即将滑落;他两各自使出绝杀一招,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地步;苗若兰在等着情郎和父亲一起回来;胡斐对着既是大英雄又是情人之父更是杀害自己父母的仇人的那一刀劈是不劈?金迷们,以己之心推测他人之心哦,估计大伙和我一样被这永不可知的一刀折腾的头晕,和我一样在少年意气时与金迷们争辩探讨过这一刀的无数种可能……金庸老狐狸尚且不知道这一刀该不该劈,你我再怎么探讨,又能说岀什么框框呢!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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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在写《亚瑟·高顿·皮姆的陈述》这篇小说时,为了表示对读者zi****由的尊敬,也故意不写出结尾。“现在我们奔进了瀑布的怀抱,峡谷敞开胸怀迎接我们。但在路上却出现了一个比任何人都大的多的人形尸体,皮肤的色彩是那完美无暇的雪白色。”就在这里叙事者的叙述嘎然截至,到底发生了什么?估计迷上爱伦·坡小说的读者要用下半辈子的时间去探究到底发生了什么吧!而且,爱伦·坡担心他这样做,“读者们仍然没被想知道永不可知的事情的欲望折腾的精疲力尽,于是这个作者,而不是叙事者,添加了一个注释,告诉我们:在皮姆失踪后,‘他剩下的几章陈述……已经再也找不到了’。”这几章随皮姆失踪而失踪的故事到底说了些什么呢?!想要动手续书的“坡”迷应该不少,不过,再怎么多,应该也比不上想要续书红楼梦的红迷之多吧!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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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虽然还没写到结尾,但是我的狐狸尾巴已经露了出来被大家看到了!不就是想谈《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吗!何必绕这么大一圈子!!!赫赫,当然是想谈后四十回;想谈《红楼梦》这消失了的尾巴;而且,非但如此,我还想说曹雪芹可能是头有着漂亮大尾巴的火狐狸呢!!!当然会有红迷指责我这么想是亵*渎曹雪芹先生,可是,我本来就是异想天开的在“狐”说么!把聪明的曹雪芹想像成美丽的狐仙妹妹,对于一个吃多了羊肉的人——不——狐狸来说,是可以允许的吧!其实,本来可以直说我的观点的,可是,怎么办呢,最近看的狐狸故事太多,尤其那篇《没命的赛跑》里的狐狸的漂亮尾巴的一甩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在看《聊斋志异》时就不要命的爱上狐狸精的我又深深的爱上了狐狸,近狐者狐,所以我喜欢兜圈子晃尾巴的来牵着各位跟我跑上那么一圈,还请见谅了。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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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早在曹雪芹去世前十年左右就已经传抄问世;据说抄本时价几十金;又据说书的后半部分也已经“基本”完成,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传抄行世……每每看到这样的观点,我总是很纳闷,“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如果十载时光能定稿前八十回,后十载时光就不能定稿后四十回,或者四十回中的一部分么?而且,那个时代的读者看起来真的是很友好啊,对写小说连载挖坑的作者竟是如此宽容,看了前八十回,老实的读者们居然可以安静的等待后四十回等上个十年光阴,而并没有打到曹雪芹的家门上去索要后文,他们用了多大的毅力才按下了那颗急着想知道“后来”的焦灼的心呢?(要是换做现在这些读网上连载小说的朋友们,咝~!估计曹家的房顶要被揭了吧!)前八十回抄本时价几十金,后四十回如果基本完成,时价又该几十金呢?那时一般人家一年的生活费也不过二三十两银子,几十金对于举家食粥的贫寒的曹家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生活费!雪芹先生难道就没有想到抄上个几回“基×本”完成的后四十回去卖银子给JI饿的宝贝儿子来换点肉吃么?!就算雪芹先生不愿拿自己的锦绣文章卖钱给儿子来换点肉吃,那么那些集市卖抄写本的人,他们就没有去想法子弄上基本写完的后四十回来抄写卖掉换钱过日子么?!脂砚斋、畸笏叟等众多自称是红楼梦作者的合作者的红楼批评者们批评红楼时,都流露岀他们看过后四十回,难道他们这么多批评者,只看一部后四十回的手稿并在这一部手稿上面批注红楼么么?他们在同一部手稿上批注的前八十回流传出去广为传抄,为什么同一部手稿的后四十回就没有流传出去呢?,一部手稿众多批评者争阅点评,不知道他们是否有过为争着先看后四十回,为抢坐后四十回的沙发而大打出手的经历呢?! UePkSz9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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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抨击“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岀一套”,一心要翻出“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的章回言情小说的套路,欲“令世人换新眼目”。让世人耳目一新,首要的自然是要在小说内容上翻新,塑造岀一系列不同于以往才子佳人的全新人物。这点他成功做到了。那么次要的形式呢?小说的形式就不需要翻新了么?考虑到红楼梦之前的章回言情小说千部一套的大团圆结局,他可以写出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悲剧尾巴,来一反大团圆的传统形式。可是,其时乾隆盛*世,国家承平日久,人民安居乐业,正是祖*国*山*河*一*片*红的大好时光,他却写出一个钟鼎大家的破灭结局,未免和时代气息不相符,乾隆老儿能容的下这样的小说尾巴么!写大团圆尾巴,却又落入旧套!写主人公暴病身亡或因为别的突发事件而死来结束小说么?那又成了《金瓶梅》的翻版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想法子找出第三条路走以求翻新,那么,写出个没有结局没有尾巴的章回小说来在小说形式上有所创新,就是个不错的选择了。 UePkSz9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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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是没有错的,但是挖个旧式大坑翻不出花样就是有错的了哦;倘若挖出个新坑来晃大家的眼睛帮助开拓思维,那你就是改革创新的人才了! UePkSz9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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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写到第八十回,主要人物均已出场,此时贾府及大观园盛夏繁华已过,秋意侵人。十二钗中,秦可卿已死,迎春出嫁;副钗中的晴雯也已死去。三钗中除了可卿的命运与第五回判词及红楼梦曲不相符以外,迎春、晴雯的命运与判词所定下的命运是一样的。读者们看到这里,回头去看看第五回的判词及曲子,可以说已经大致明白了十二钗的命运和红楼梦的大结局了。如果在迎春出嫁后就此结束小说,再通过脂砚斋、畸笏叟(当然他们的真身是否存在并不可知,存在与否也无关紧要)等人之口或借他人之口点评红楼时,点岀某段是后面的那回伏笔,某人在后面那回将会起什么作用,暗示永远看不到后四十回的可怜读者相信尾巴“曾经存在”过。为了探究红楼梦尾巴的样子,读者势必会被引导回到前八十回来寻找那已“基本”完成的后四十回的种种伏笔,红迷们用几百年的时光一代接一代的来探究后四十回到底发生了什么也就不奇怪了。说起来,红迷的命运比“坡”迷的命运要惨过千万倍但也幸福千万倍,“坡”迷对《亚瑟·高顿·皮姆的陈述》失去的那尾巴反正是啥样子都不知道,想不出或许也就不想了;想得岀,那也可以另起炉灶来写续书;而红迷呢,毕竟能在前八十回中看到点红楼梦的那虚无飘渺的尾巴,这点可要比“坡'迷幸福多了;但是那尾巴具体实在样子却是谁也怎么都看不清楚,弄得红迷们心中各有一红楼尾巴,谁也难另起炉灶来续上红楼尾巴说服大伙。明白知道一点却难窥全豹的感觉是啥感觉么?简直就像是千手狐狸精的千只温柔的小爪子在挠心呵!接着曹雪芹的八十回来续红楼?想残废么?!看看高鄂头上的帽子吧! UePkSz9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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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好尾巴真的是件很难的事情。孙悟空和二郎神火拼各施法术变幻时,猴子变一座土地庙儿:大张着口,似个庙门;牙齿变做门扇,舌头变做菩萨,眼睛变做窗棂。只有尾巴不好收拾,竖在后面,变做一根旗竿。可是哪有庙后竖一根旗杆的寺庙呢?结果被二郎神发觉了幻象从而失去了获胜的机会。按说有了这一次变化失败的惨痛经历,大圣以后应该有办法处理好尾巴了,可是失败并非总是成功之母的。在其后的西经路上,悟空腾挪变化时,依然没能想出什么好点子来处理好他那猴子尾巴和红屁股蛋,变化的总是不够真切,以至于精明的老妖们都知道了悟空的这个弱点。当悟空变做小妖打入敌人内部无间道回时,老妖们往往只需将小妖们一排排摁倒,扒下它们裤子,一检查小妖们的屁股蛋红黑与否就能逮住孙猴子。由此看来,猴子的尾巴真是个累赘!远不如狐狸的尾巴有用。《没命的赛跑》里的那条美女一样的狐狸,当猎狗快要咬上它屁股时,只需将火红的狐尾一摇,猎狗就冲向了那美丽的大尾巴指向的方向。狐狸精在化为人形时呢,也比身为猴子精的齐天大圣厉害许多,总是能把她们的狐狸尾巴化入身体,化的无影无踪。看那九尾狐狸精,只见美女嫣然巧笑兮,谁能看见她的那九条大尾巴呀?! UePkSz9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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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曹雪芹果然是个千年狐仙的话,赫赫,她能将自己的尾巴变没有—变化进身体,自然也能将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尾巴变没有—变化进前八十回了。她的狐狸尾巴,想必是充满了魅惑一切生灵的仙气,要不,怎么能颠倒几代红迷数百年穷追不舍试图揪岀那变化莫测的美丽尾巴呢!!!如果景阳岗上的老虎也有这么条可爱的大尾巴,恐怕武二郎的故事就要改写了~!设想被这样的尾巴尖儿触到——只需轻轻一触——铁血汉子武松哥哥怕也是要……不,一定会酥到在地滴!这样的狐狸尾巴,魅惑力十足的狐狸尾巴,若是一个狐狸精拥有了九条,对着你我晃一晃,兄弟你还能找着北么?!反正兄弟我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朝着南走了。 UePkSz9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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