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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判处57人死刑死缓 文强等13人已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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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1-21
重庆打黑判处57人死刑死缓 文强等13人已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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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1日 14:01:03  来源: 重庆晚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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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重庆掀起打黑除恶高潮,截至2010年底,重庆警方共立案侦办黑恶犯罪团伙375个,目前已判决黑恶团伙231个,判处死刑57人(含死缓37人),已有13人被执行死刑,包括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杀人生产队队长”樊奇杭等。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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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重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打黑除恶”取得重大胜利,今年“打黑除恶”将向纵深推进。警方表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总体部署,重庆将纵深推进“打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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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显示,重庆市民极力拥护“打黑”行动,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再创新高,达到95.89%。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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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名已执行死刑的涉黑罪犯基本情况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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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强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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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54岁,重庆市渝中区人,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于2010年4月14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7月14日,已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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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岳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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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48岁,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岳村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于2010年2月1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2010年5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19日,已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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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银志伟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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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38岁,河南省临颍县人,系岳村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银志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2月1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5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19日,已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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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陈明亮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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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53岁,重庆市渝中区人。陈明亮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于2010年2月3日被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1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陈明亮的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27日已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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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周勇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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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43岁,重庆市沙坪坝区人,系陈明亮、马当、雷德明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周勇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于2010年2月3日被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1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周勇的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27日已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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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刘钟永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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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40岁,重庆市南川区人。刘钟永犯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于2009年10月21日被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2010年4月1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16日已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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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8岁,重庆市大足县人。吴相明因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于2009年8月5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10年1月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决定维持原判。2010年8月5日已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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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樊奇杭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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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40岁,重庆市万州区人。樊奇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0年2月9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2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26日,樊奇杭被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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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吴川江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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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33岁,重庆市万州区人。吴川江系龚刚模、樊奇杭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两次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贩卖、运输毒品。吴川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运输毒品罪于2010年2月9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2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9月26日,吴川江被执行死刑。 EYR%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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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1-21
苍天有眼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1-21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当今社会,都是现报!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1-21
取消死刑,才是真正的文明。生命价值高于一切。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1-21
引用第3楼如饥似渴于2011-01-21 21:03发表的  : eccJt  
取消死刑,才是真正的文明。生命价值高于一切。 eccJt  
eccJt  
eccJt  
中国还远远不具备取消死刑的条件,因为大量犯罪分子故意杀人,就根本没有关爱、尊重他人生存权的意识。也就是说,国民素质很低。从哲学理论上讲,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你尊重别人,别人就尊重你;你要有权利,就必需尽义务,而且是尽多大义务,享有多大权力。想养儿防老,就得先不怕辛苦,将鞋底大的儿子养到五尺高。。。。。 eccJt  
eccJt  
所以,中国学西方,学外国,任何事情都得适宜中国的具体条件。有些外国现在能实行的,我们则需要经过一些时日。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01-22
对邪恶的妥协,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只有严惩罪犯,才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最有效的方式。
[ 此帖被大雨bh在2011-01-22 03:2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01-23
引用第5楼大雨bh于2011-01-22 02:24发表的  : R2[-Q"|Ra  
对邪恶的妥协,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只有严惩罪犯,才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最有效的方式。 R2[-Q"|Ra  
R2[-Q"|Ra  
R2[-Q"|Ra  
还是老先生说得好,对极少数草菅人命,肆意破坏社会安定者处以极刑,正是对社会绝大多数人民生命价值班的尊重与保护。
轩辕黄帝说:“播之于天下而不忘者,其惟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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