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举报制假售假最高奖20万
即日起到2月28日,为打击制售假酒、假烟、假药和假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张家口市政府鼓励人民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经查实后,将给予举报人与案值相应的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20万元。
近日,张家口市政府发布公告,要求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守法经营,不得生产、储藏、批发和销售假酒、假烟、假药和假食品。所有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资质,保证产品质量。所有批发、销售食品药品的企业必须具备合法手续,规范有序组织货源,认真查验生产厂家质检证明,进货销售登记必须齐全。对于现存进货质检手续不全的酒、烟、药、食品,要下架封存,并报当地有关部门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
2011年1月15日前,凡主动上缴假酒、假烟、假药和假食品的生产、批发、销售企业及个人,将视情形免予或从轻处罚。对继续制售、藏匿、转移者,依法严厉惩处。
同时,张家口市政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制假售假”有价值线索。即日起至2月28日前,对举报生产、批发假酒、假烟、假药和假食品的个人,经查实给予奖励。每举报一起案件,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与案值相应的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20万元。同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投诉举报电话:0313—2032612,2031390。